一、九年國民教育是走「就業」與「升學」之雙軌制,但升學可分為兩種,〈一〉不在升學的升學〈如考入職校或五專〉;〈二〉再要深造的升學,前者是專授技能之升學,可依據教育廳訂定評分標準辦理,後者是為求更高層之學問,「英」「數」之計分標準應比照國文科辦理,為防止提高「英」「數」比重而可能發生惡補,在入學考試增加技能科〈體育、藝術、音樂等〉測驗以彌補過去入學考試之缺點,請政府應克服困難,採用新的入學考試方法,勿因「考試領導教育」蹈?升學主義之舊路線;二、教師的待遇,本席建議:〈一〉請調整教師之專業補助費,比照警察人員辦理;二、請自本年七月起補發導師費每人四百元以上;〈三〉學校之職員係協助教育專業工作,應依照過去研究費之支付比率給予專業補助費;其次我們臺灣天氣太熱,秋季考試是否可以改為春季?還有我接到臺南方面幾封信,某一國校校長發生了許多桃色案件,我直接交由廳長查辦。